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
转让方(以下简称甲方)
受让方(以下简称乙方)
甲乙双方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和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,本着依法、自愿、有偿的原则,经双方协商一致,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,订立本合同。
一、转让标的
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(镇)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(主营项目) 生产经营。
地块
名称
坐落(四至)
地块数(块)
面积(亩)
质量等级
(肥力水平) 备注
二、转让期限
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,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(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)
三、转让费
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。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(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)
四、支付方式和时间
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:
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)
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)
五、承包经营权转让
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。交付方式为
(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(镇)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、发包方、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,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)
六、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
七、该协议书一式两份,双方签字生效,双方不得违约。
甲方:
乙方:
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