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承诺书

   2018-12-01 30

  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我们清楚知道作为餐饮服务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,将加强自律, 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 、 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 律法规与规范的要求,自觉做到合法经营,并在经营过程中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和进 货验收制度,承诺做到以下“十不” : 一、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、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,以及病死或死因 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; 二、不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米、面、食用油和酱油等调味品; 三、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; 四、不采购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,不超范围、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 加剂; 五、不采购使用腐烂、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,以及河豚鱼、野 蘑菇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; 六、不采购使用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; 七、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、生产单位、生产地址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,以及 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。 八、不采购未取得法定资质的农贸市场的农产品; 九、不雇用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,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 餐用具; 十、不经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 其它食品。 承诺单位(公章) 负责人/法人代表(签名) 年 月 日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


特别提示: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,真实性未证实,仅供参考。请谨慎采用,风险自负。
举报 收藏
相关行情
推荐行情
点击排行
浙ICP备2021030705号-2